主页>政策法规>部委规章>正文
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07-25 建科[2008]80号


 
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的“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的工作任务,我部组织制定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并决定在部分有工作基础的省市以及部分项目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范围

(一)试行省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四川省、黑龙江省、甘肃省、广东省、南京市、杭州市、郑州市、成都市、哈尔滨市、兰州市、深圳市等;

(二)试行建筑项目。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组织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建筑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建筑项目;申请中央财政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奖励的建筑项目;自愿申请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的建筑项目。

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的日常管理

请各试行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试点建筑的选择、测评标识过程监管等工作,同时应将试点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上报我部科学技术司。

我部委托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承担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试点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民用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试点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学技术司 胥小龙

电 话:010-58934548

联系人: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程杰

电 话:010-58934233

传  真:010-58934232

E-mail:chengjie@chinaeeb.gov.cn

联系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科技处 尹波

电  话:010-64517841

传  真:010-84273077

E-mail:yinbo@cabr.com.cn


附件下载: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证书样式
  • 现在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匿名发表
    建筑节能
    ·苏州离园林人居城市多远?
    ·德国生态节能建筑印象
    ·体验欧洲节能住宅
    ·中欧探讨建筑节能
    ·四大技术引领建筑节能
    ·2008年起我国将严格建筑节能管理
    ·大型建筑将采用光伏电技术
    ·让建筑充分利用风能和太阳能
    ·振业城:节能建筑户均省电上千元
    ·生态节能将成中国房产开发主流
    ·江亿:采暖降耗在建筑节能领域潜
    城乡建设
    ·美国经济危机对中国的影响
    ·国家发改委樊彩跃:房市调整将持
    ·聂梅生新政能否成为开发商的救命
    ·时寒冰:地方政府救楼市是螳臂当
    ·易宪容:政府救市房地产是一种短
    ·温州房价暴涨引发的思考 房价怎
    ·楼市处利益博弈乱局 拯救楼市而
    ·揭密:楼市的泡沫是怎样“链”成
    ·北京房地产开发商:迈向品牌管理
    ·建设住有所居的住房体系
    ·“三保障、两放弃”:统筹城乡发
    ·陈顺:建筑节能投入不会根本性影
    ·我国将建房地产预警系统 监控哄
    ·国务院参事:房产商操控舆论逼宫
    ·德国:“最绿色的城市”弗赖堡
    新能源
    ·26位海内外专家联名建议新能源发
    ·北京未来将主要利用清洁能源
    ·新疆欲建中国最大风能基地
    ·河南拟栽种300万亩能源林可年产3
    ·太阳能空调窗被立项为国家火炬计
    城市住宅杂志社 版权所有 网站电子邮件:cszzzz@263.net;《城市住宅》编辑部:cszzzz@263.net 邮政编码:100044
    网站联系电话:010-88386258 ;《城市住宅》编辑部:010-88371294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 京ICP证******号